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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教师申请廉租房需满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籍与居住要求
户口簿户主及其共同家庭成员需具有商洛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保留农村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30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
住房条件
家庭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
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增加1平方米计算面积,超生人口不计入。
收入与资产限制
家庭收入、资产需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标准。
其他要求
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房地产交易或转移行为。
单身申请人未满35周岁(社会救济、救助孤儿除外)。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离婚证(需提供离婚协议)。
住房与收入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
家庭收入证明(工资单、失业证、退休金证等)。
其他补充材料
独生子女证、优抚证、拆迁补偿协议等(视家庭具体情况提供)。
三、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与初审
街道办事处在30日内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环节。
公示与复核
公示无异议后,由建设部门复核家庭住房状况,民政部门审核收入。
签约与入住
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后,办理签约手续并入住。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