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误差为绝对误差的最大值,仪表量程的最小分度应不小于最大允许误差。技术标准,检定规程等对计量器具所规定的允许的极限值。
最大允许误差:对给定的测量仪表,规范、规程等所允许的误差极限值。指在规定的参考条件下,测量仪器在技术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等技术规范上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的极限值。这里规定的是误差极限值,所以实际上就是测量仪器各计量性能所要求的最大允许误差值。可简称为最大允许误差,也可称为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限。最大允许误差可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或引用误差等来表述。
例如:测量范围为0~25mm,分度值为0.01mm的千分尺其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0级不得超过±2μm;1级不得超过±4μm。又如测量范围为25℃~50℃的分度值为0.05℃的一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其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10℃。如准确度等级为1.0级的配热电阻测温用动圈式测量仪表,其测量范围为0~500℃,则其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00×1%=±5℃,则用引用误差表述。如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料斗秤)在物料试验中,对自动称量误差的评定则以累计载荷质量的百分比相对误差进行计算,准确度为0.2级、0.5级的则首次检定其自动称量误差不得超过累计载荷质量的±0.10%和±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