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费用 (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应归集到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销售费用则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贵公司发生的由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而承担的贴现利息应该通过财务费用科目归集核算.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上述贴现利息不得作为坏帐损失处理.另外现行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发生的坏帐是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而不再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