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在市内长安、桥西、新华、裕华、高新区范围内,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单位应确保居民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度。住宅的取暖费分为两种,分为带有电梯间的住宅和不带电梯间的住宅,两种的取暖费算法也是不一样的。
一般的高层住宅取暖费(带有电梯间)=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85%);多层住宅取暖费(不带电梯间)=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90%)。
石家庄市采暖费收取的标准,多年来一直沿用的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米每个采暖季收取22元的标准来执行的,应该说,这水平在全国还算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