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980元;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每人每月875元
二、失业保险金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