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失业保险金补偿标准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和参保时长等多个因素计算而来,具体标准如下:
1.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2.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最高标准为每人每月2190元。
3.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在缴满12个月失业保险费后,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按月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失业保险金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或者其他因素进行调整,建议您关注官方通知或者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每年的失业金标准是不一样,今年的标准是,如果你的保险缴费不满五年的发放标准为290多,如果你满了五年,不满十年的标准是312,如果你满了15年不满20年,那是354,满20年的发放是374,这就是今年的标准
标准为:
1、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1062元/月;
2、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318.6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