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慢保申报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申请,
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中心窗口申请的流程是,每月20日前正常工作日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出具的相关门诊、住院病历资料等,到窗口申请,填写评审表。窗口初审后,组织医疗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通过普通慢性病鉴定的参保人员,自通过鉴定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的流程是:各县、市、区鉴定医疗机构由各地确定,为纳入普通慢性病鉴定机构范围,在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的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普通慢性病可以直接向医院申报慢性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确认,录入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并汇总报送市医保中心窗口。医保中心完成复核并进行系统确认后,待遇自申请通过的次月起享受。
1.
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
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
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
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