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5号)文件规定:
2020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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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基本养老保险费: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
⑵基本医疗保险费:8%(其中单位6%,个人2%)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或8%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