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解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六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九百六十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十二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十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一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