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缴办理流程如下:
1、追溯补缴6个月以内的在地税部门办理,6个月以上的在社保部门补缴;
2、到单位所属社保局分局申请补缴、递交资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社保证、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表格;
2、审核通过后凭社保开具的补缴确认单到地税缴费;
3、缴费成功等地税传数据到社保即补缴成功。
参保人员欠费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欠款后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月数。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主要包括门诊普通疾病的基本医疗费用。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1、如果是城镇户籍居民,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等资料自行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来补缴医保,按照核定的数额来缴费即可;
2、如果是农业户籍人口,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村委或社区居委会申请补缴新型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