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期门诊规定

2024-10-18 02:30:13
兰州长期门诊规定希望能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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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职工、居民),因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原称特殊疾病门诊或长期门诊)。

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定点医院半年内的体检资料(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异地安置人员提供安置地(或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

2024-10-18 0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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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2)

/我是总院的高血压長期宀诊,家住绿色公园附近,因到总院看病取药有时不太方便,想转到就近的医院,请问怎么转麻烦请解答

2024-10-18 0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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