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归还了对方借你的钱时,应该收回你当时出给他的借条,这是原则。但出借方因故不小心将你出的借条弄遗失了,在某种意义上借条不是当面烧毁掉的,那你的钱到底还没还是个说不清的“理”。这时你就应该让出借方出张收据给你,具体写法如下:
今收到
某某(你的姓名)归还其某年某月某日在我处借去的人民币若干元。因原借条遗失,特出此收据以示该笔借款两清,原欠条作废无效。
收款数额(金额大写)
收款人(出借方姓名)
*年*月*日
如果能有见证人则更好,那么请第三者为你在此收据上写上他的姓名。
就让对方写明他本人收到你多少钱,现金还是转账,并说明之前的欠条已经丢失,最后签名按手印再写上日期!
没关系,写一个收条就好了,一式两份.
今收到xxx归还借款现金xxxx元,因原借条遗失,特写此收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