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1、市外购房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配偶和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2、市外投靠迁入(包括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和在迁出地无工作单位证明。
3、市外招工、引进人才类人员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才聘用证书》、录聘用证明。
4、市外投资类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单位证明、投资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证明、资产评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