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7万个自然村。
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20883个,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10872个。据对18099个建制镇、10883个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775个镇乡级特殊区域和261.7万个自然村(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地52.6万个)统计汇总,村镇户籍总人口9.58亿。
其中,建制镇建成区1.62亿,占村镇总人口的16.96%;乡建成区0.28亿,占村镇总人口的2.92%;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0.04亿,占村镇总人口的0.45%;村庄7.63亿,占村镇总人口的79.67%。
截至到2013年上半年,全国范围行政村总数为691510个。
行政村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行政村个数是指村民委员会的个数。可能包括若干个自然村,也可能一个大的自然村分为若干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