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赠与怎么撤销
撤销赠与合同,只要通知受赠人即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答应赠与后可以反悔吗
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
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2、道德义务性质的;
3、公证的。
三、赠与行为完成后,赠与物品致人损害,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1、原则上不需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的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