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②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③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④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
⑤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⑥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⑦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⑧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