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卡取消有补偿,补偿是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没有
在2011年11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发布以前入伍的义务兵,才有具有安置资格的《安置卡》。但是退役时退役军人以买断、自谋职业的方式,货币化安置的,民政部门已经将安置责任完成;其后民政部门不再有将《安置卡》、一次性买断补贴收回的可能
没有
2010年8月份取消了安置卡,改由荣立二等功和服役满12年(含)以上的士官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要求。每个阶段的要求不一样。
一般有补偿的。
按照新的安置条例满12年可以安置,按照老的安置办法城镇户籍也可以安置。至于不安置工作有何补偿,这个要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有补偿的。
那么在新旧政策交替期入伍和退伍的士兵,可以选择旧政策,要求当地政府兑现当初的安置卡承诺,也可以选择新政策选择自主就业补偿金的待遇。
如果你用的是安置而你又想取消,取消了以后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因为安置卡和别的卡一样的,所以安置卡取消后是没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