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居住证明标题;
2、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3、写明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
4、按惯例必须书写“特此证明”;
5、证明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写清楚证明日期。
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的四个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