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户籍人员离职后,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所需资料: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均需原件)、银行账号;
2.外地户籍人员:持本市《居住证》人员,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所需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均需原件)、银行账号;未办理《居住证》人员,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先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续交的申请;
然后提交申请表格、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查核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
最后按规定缴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