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100万保额,1.5万元免赔,报销比例8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85%。
【2】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100万保额,1.8万元免赔,报销比例6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65%。
【3】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
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70万保额,26种药品,与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赔付比例80%。
【4】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
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30万保额,12种药品,与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报销比例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