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生活电价为0。
5653元/千瓦时;
2。 商业电价与非居民照明用电实现同价,不满1KV按0。
8895元/千瓦时执行;
3。 城乡中小学办公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4。 城乡各类用电客户实行同网同价,即同一用电性质,在城市、郊区、农村执行同一价格。
居民客户采用两时段:
平段:8:00-22:00 电价0。
5953元/千瓦时
谷段:22:00-次日8:00 电价0。
3153元/千瓦时
其他客户(动力容量在100KW/KVA及以上)
采用三时段
1。高峰:9:0012:00,17:00-22:00,共8小时,电价比平段上浮60%,7、8、9月提高70%;
2。平段:8:00-9:00,12:0017:00,22:0023:00,共7小时;
3。低谷:23:00次日8:00,共9小时,电价比平段下降50%。
长江市场园1.05一度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653元/千瓦时,实施分时电价后采用两段制电价,即平段用电价格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3元;低谷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5元。实际居民的高峰电价为0.5953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0.3153元/千瓦时。平段:8:00至22:00共14小时;谷段:22:00至次日8:00共1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