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规定在医院办理生育医保手续。在医院出院前,需要把相关的医疗资料(包括准生证、产前检查记录等资料)提交给医院,医院会帮助你办理生育医保手续。
2. 等待报销。医院会先结算费用,并发放费用结算单。报销前,请核对费用明细,确保无误。生育保险金需要在医保基金使用后再进行报销,由医保部门审批后,可以领取相应的医保报销款。
3. 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请携带相关的手续(例如医保卡、费用结算单等)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在多数情况下,报销时需要先自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因此,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耗时过长或资料不全等问题。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或社保部门,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按照以下方式报销(以长沙为例:
1.参保人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已和医保合并)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合法生育的,可申请生育保险对生孩子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2.生育女职员在怀孕20周至分娩前,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可携带好社保卡、身份证、生育证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各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备案;
3.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产后检查、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医疗结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