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和程序学生因家长(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由外地转入本地就读的,须持下列手续,到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一)户口簿;
(二)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三)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四)高中学生档案;
(五)会考考籍证明。 注意事项沈阳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
学校报请到上一级教育局,教育局开始审核,调查,最后报至市教育局审核,才可以注销。
个人无法进行学籍的注销,需要学校进行此操作,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如身份证,学籍注销原因等相关资料;
然后找到校方相关事务负责部门递交学籍注销所需要的材料并确认手续的完整,由学校向教育部提交学籍注销的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注销学籍的流程:
1.申请退学;
2.家长同意;
3.学校同意;
4.学校上报教育局;
5.到教育局办理手续;
注销学籍是指将学籍注销,就是说这个学籍将被作废;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