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自主退出机制,一般说来有下列三种方式:
1、股东因股权转让而退出公司。
2、股东因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而退出公司。
3、股东因申请公司司法解散而退出公司。
这几种方式各有各的适用条件。转让主要是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没有太大吸引力估计对外转让没太大可能,而对内转让的话要看原有股东的意愿,可协商。
第二种回购,是一种可通过诉讼主张的方式,对公司特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以行使。
第三种,关键点就在于证明公司僵局了,股东之间长期冲突等情形可以触发。
我是一名小企业的小股东,近两年厂里效益不好利润低,现在大股东没经过股东会已把企业外包个人,我是原管理人员现下岗了,什么也没有,退股又不给,我该怎么样争取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