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局的生育保险进行支付的。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产假属于社保的范畴,产假多少依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并且在产假结束,可以到社保局报销生育险。
休产假属于社保局管的,只要买了社保的人,都能享受到报消,补贴这项服务,但生产前期一定先去社保局报备一下,经过社保局了解和调查的结果,都是真实情况之后,每个买有社保的产妇都能社保局的调查结果下补贴到三个月的产假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