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1、如果咨询人原来为外地的失业人员,在调入大连市时,应在原户籍有关部门注销其办理的《失业证》,同时将咨询人的人事档案转移到大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果咨询人在原户籍地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调入大连市时,应由原户籍地失业保险机构将咨询人的档案或尚未享受完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并转入大连市失业保险机构。
咨询人再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
2、在咨询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时,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具体可咨询大连市劳动局与大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