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如下情形:
1、本科入学时户口未迁移到本科学校: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签发户口迁移证。
2、本科入学时户口已迁移到本科学校:
1)、考取外校研究生:
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选择迁回原籍或研究生录取院校,到保卫处办理时提供相应入户地址。
2)、考取本校研究生:
毕业时不用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入学后需提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从本科户册转研究生户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