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号后的个人所得税除费用标准从1600调整至2000块,.就是说月薪超过2000元才开始收: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