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的人道主义组织,旨在提供医疗救援、人道援助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帮助。成立红十字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红十字会必须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红十字会必须具有人道主义精神,致力于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尊严,无论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信仰。
3. 具有国际性:红十字会必须具有国际性,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4. 具有独立性:红十字会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受政府、政治团体或商业机构的控制和干扰。
5. 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红十字会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由志愿者组成,为人类提供无私的服务。
以上是成立红十字会的一些基本条件,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1、申请者需要携带申报材料: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先向当地的红十字会获取申请表,填写申请救助表。
2、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3、救助发放:救助款的额度,一般结合申助者伤病情形与困难程度及区红十字基金运转情况来确定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