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般的学籍转移步骤:
了解相关规定:在考虑学籍转移之前,您需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这可能包括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原学校和目标学校的规定等。
提交申请:在确定要转学之后,您需要向原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申请表格通常可以在学校办公室或网站上获取。您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例如成绩单、出生证明等。
等待批准:原学校将审核您的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您的转学请求。如果申请被批准,原学校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办理离校手续、转移档案等。
向目标学校提交申请:一旦您的申请被批准,您需要向目标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您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例如成绩单、出生证明等。
等待接受:目标学校将审核您的申请,并决定是否接受您的转学请求。如果申请被接受,目标学校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办理入校手续、接收档案等。
学生父母(监护人)可持有关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随后由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次按规定在学籍系统中核办,此过程中学生及父母(监护人)无须参与操作或再提供材料。
待转入、转出学校以及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四方全部核办同意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通知学生入学,转学手续办理完成。
学籍的转入是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可以在咨询当地转入学校,并征得学校的接受同意后,再转出学校得到相关证明,这样学生的学籍就可以转过去了
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凭转学联系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收到教育考试中心开出的转学通知单后,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
(地区不同整个程序可能会有少许出入,以当地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这样整个程序走完,孩子的学籍就顺利完成交接。
学籍转入操作步骤如下:
1、学生家长通过原学校找到该生学籍号。
2、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户籍、房产证明材料到需要转入地学校提出申请。
3、需转入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后在学籍网上提交转入申请并拍照上传证明材料佐证。
4、转入地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
5、系统调档,完成学籍转入。
休、复学学籍办理流程:
1、学生休学期满后学校负责带该生休学时填写的《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复学手续,加盖教育局公章。
2、在学籍系统完成该生复学异动,上传《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
3、教体局网上审核同意,复学手续办理完毕。(学校有责任和义务在学生休学期满后督促学生及时办理复学,如因病需要继续休学治疗的学生,学校按实际情况由学籍管理员到教体局申请继续休学,并办理续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