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比例是20%,个人按缴费比例是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6-10%,个人按缴费比例是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比例是0.5-1%,个人缴费比例是1.50%。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0.5-1.2%,个人不需要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比例是0.80%,个人不需要缴纳。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及以下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