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第一批(上半年)受理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