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取得土地经营权后,是不需要交税的。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收入是否缴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因此,农场耕地外包租赁收入不符合上述免税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管理费用是需要缴税的。如果是实行向外部承包的费用,那么就是等到承包费收到后,再进行缴税。
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因此对建安企业(被挂靠方)向施工队(挂靠方)收取管理费,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