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职工来说吧:
1.
职工教育费按每月工资总额的2.5%计算提取。
2.
例如,7月工资总额15000元。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15000*2.5%)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15000*2.5%) 发生教育费支出时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贷:现金等
教育经费一般是工资总额的1.5%,每个月计提工资后就计提职业教育经费,每个月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职教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业教育经费,职工报销职业教育经费支出时,借其他应付款-职教经费贷银行存款。
过去是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提,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改变,
这个提取还可根据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可延至百分之二点五计提都是可以的。
现在教育经费不再计提,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如果发生的教育经费低于工资薪金总额的8%,可以进行所得税前扣除,高于8%的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允许所得税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