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去接收方教育局领取个人调动申请表。
第二步,原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果是乡镇小学“单位”指的是中心校。
第三步,原单位主管机关也就是教育局,人事科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并盖章。
第四步,启动调动程序,接收方教育局向原单位教育局发“调阅档案函”,审阅个人档案。
第五步,档案审核合格后,接收方赴原单位现场考察申请人的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第六步,现场考察合格后,接收方人社局向原单位人社局发“商调函”。
第七步,原单位人社局签收商调函,并向原单位教育局发“转存档案函”。
第八步,原单位教育局将个人档案转至人社局。
第九步,原单位人社局向接收方人社局发“行政介绍信”,一般会将介绍信和个人档案交给调动人员自行保管。
第十步,持介绍信到“编制办公室”办理销编手续,同时会再给你四张盖有公章的小纸条,各有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