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志愿录取规则
1、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投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按照重庆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二、艺术类志愿录取规则
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
根据重庆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分类别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三、体育类志愿录取规则
依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