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补助范围:国家和自治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中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2.补助标准:初中住宿学生年生均1250元,初中非住宿学生年生均625元。小学住宿学生年生均1000元,小学非住宿学生年生均500元。
3.补助方式:家长只需要在新学年开学时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承诺签字(这里请注意,填报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学生生活补助费将按学期每年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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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
2.
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