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方式是:
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二是予以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如果是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
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方式的具体内容是:
1.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2. 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可以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当企业取得长期借款时,应该借记银行存款和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贷记长期借款—本金。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时,应该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