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已承接个人缴费业务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办理参保申报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2.参保人员凭社保分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办理缴费。
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15日。
社保协议服务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其中,农-行、建-行、中-行、招-行、浦-发等5家银行已开通自助设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等服务。
1.携带 身份证 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 养老保险 手册》(2018年7月及以后新参保人员无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 ,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满两个月内的人员还需要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到区县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2.凭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缴费。
携带身份证去附近的社保服务中心,咨询后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办理参保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去对应的银行缴费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