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准生证或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
在长沙县若全家都已参保的,或父母取得长沙县户口,或虽无长沙县户籍,但在长沙县购买房产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所生新生儿可以购买医保。
2、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之内办理。
(二)办理材料
1、未上户口的持本市准生证、出生证、照片参保;
2、已上本市户口的持户口簿、照片参保。
(三)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
(四)医疗待遇
新生儿(即出生28天之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新生儿科监护室住院的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超过28天购买医保同期住院就只能自费结算,不享受医保。在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畴
监护人可以凭准生证或户口本、一寸照片一张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带上新生儿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就可以办理,
宝宝出生后,凭出生证医学证明,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再凭户口本到社区申请办理新生儿保险。新生儿是指宝宝出生未满三个月,办完手续后缴费成功的新生儿医保当场生效,及就可以报销,无需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