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等于7层的客梯、货梯是600元;自动扶梯(人行道)600;杂物电梯300;客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30元;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按客梯的120%收取;液压电梯按相应电梯的150%收取;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收费200元(每两年校验一次);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6米的,加收20%,使用区间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30%,公共交通型扶梯加收30%;自动人行道使用区间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20%,公共交通型人行道加收10%;电梯的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1次。
根据《天津市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内容,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按照津价费[2005]5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津价费[2005]50号文件中相关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