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特殊岗位津贴标准

2024-10-21 06:52:01
医疗特殊岗位津贴标准希望能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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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津贴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津贴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津贴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津贴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累计医疗津贴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2024-10-21 06: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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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2024-10-21 06: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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