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标准:个人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可与本次新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合并计算,但累计总月数最高不超过24个月。
目前,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南、市北、李沧、城阳、崂山、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是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是每人每月1211元;个人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月为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