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
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
要将外地的社保和本地的社保连接在一起,首先需要联系当地社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外地社保缴纳记录和个人信息,并填写申请表格。社保部门会核实信息并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外地社保记录将与本地社保系统进行关联。这样,您就可以在本地享受社保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