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乳与乳制品;
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3、冷冻饮品;
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6、粮食和粮食制品;
7、焙烤食品;
8、肉及肉制品;
9、水产品及其制品;
10、蛋及蛋制品;
11、甜味料;
12、调味品;
13、特殊营养食品;
14、饮料类;
15、酒类;
16、其他类。 此分类方法是按照食品其不同的成分进行分类。其中这16类的每一大类下分若干亚类,亚类下分次亚类,次亚类下分小类,有的小类还可再分为次小类。如果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说:如果食品大类可用的食品添加剂,则其下的亚类、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所包含的食品均可使用;亚类可以使用的,则其下的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可以使用,但是,大类不可以使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