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时,合约双方会举行商务恰谈,另签一份补充协议。定议的处理操作办法。
其中增量好处理,用原合同的综合单价计算增量的费用,原合同无此单价的(基本是很少的部分)按定额既可,很容易达成一致。
如果是减量,就涉及取费项是否减少的问题,因为管理配置巳完成,增量时,不增管理成本,不加无所谓,减量时已付出的管理成本就是谈的焦点了。
合同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增项或减项申请,首先申报到监理单位,由经监理单位确认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甲方审批。
与建设方办理工程量增减签证,工程结算时计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