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电公司从05年年底开始使用新的峰谷时段,具体如下:0:00-7:00谷;7:00-10:00平;10:00-11:00峰;11:00-13:00峰(尖);13:00-15:00峰;15:00-18:00平;18:00-20:00峰;20:00-21:00峰(尖);21:00-23:00平;23:00-0:00谷共十个。
每年的7月1日0:00至9月30日24:00这段时间周期内,11:00-13:00及20:00-21:00这两个时间段的电量存储在尖费率寄存器中,其余月份这两个时间段的电量储存在峰费率的寄存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