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要注意收集证据:借条、借款合同要保留复印,或者拍照留存。支付的高额利息、砍头息等要有转账记录。找当地和你一样的受害者,共享信息与证据。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在法庭上证明对方是职业放贷人。
录音,借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