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强迫道路保洁员收拾物业区域的行为应该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个别单位或者个人的非法行为,你可以向上级反应,以制止这种做法。
在《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实行专业单位清扫保洁和民办的群众性清扫保洁相结合,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主要道路、广场、立交桥、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有关部门负责;
(二)居民小区、街巷,由社区居委会、家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可见,对于保洁的责任区域是有明确划分的。
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可能是因为物业区域是属于小区业主的私人领地,而道路保洁员是市政府或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职责是清理公共道路上的垃圾和污物。
如果物业区域内有垃圾和污物,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市容,因此可能会要求道路保洁员清理。但是,强迫道路保洁员清理私人领地的做法是否合法或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