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位序,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
第2位序,比较综合考查成绩,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上海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